汽车治理剂(云南汽车甲醛治理)
详细介绍
为进一步改善南京空气质量
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不断提高机动车排放污染监管执法力度
2021年3月3日执法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严查弄虚作假、排放超标等违法行为
案情回顾
2021年3月3日,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市交通局对市区汽车修理厂机动车排气超标治理维护闭环管理制度落实情况(I/M制度)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通过比对维修台账发现“南京天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未按照技术规范对机动车进行维修,仅向检验不合格的车辆油箱中添加武汉布朗环境能源公司生产的“柴油车尾气治理剂”,以通过尾气检测,是典型的弄虚作假行为。
据现场负责人介绍,市面上此类添加剂较为普遍,超标排放车辆不需经过维修,在机动车油箱内添加类似“柴油车尾气治理剂”,车辆2小时内上线可以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通过检测,严重影响了lol买比赛输赢柴油车检测的有效性。
法条追踪
现场执法人员介绍,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禁止机动车所有人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禁止机动车维修单位提供该类维修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以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的,对机动车所有人处五千元的罚款;对机动车维修单位处每辆机动车五千元的罚款”。
案情处理
目前,市执法局已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对该公司涉嫌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举一反三
2021年以来,市执法局和市交通局执法部门多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发现31台机动车涉嫌尾气检测造假,联合行动对遏制“柴油车尾气治理剂”类似产品大量流入市场起到了一定效果。
然而,逃避监管问题依然突出,监管执法难度仍然较大。由于涉及自身利益,多数车主不愿配合尾气排放复检,监管部门缺少强制手段,调查取证过程艰难, 影响对维修单位的打击力度。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创新机动车执法监管模式,严厉打击移动源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主动作为,为首季争优和实现年度环境质量目标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
拟稿:赵彤
编辑:王莎、姚文静
策划:石勇、姚建军
审核:张健、褚方樵
发布: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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